坚决支持法院一审判决 律师当坚守三条法律底线
——全国律协负责人就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答记者问
8月4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周世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宣判后,全国律协负责人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司法机关对周世锋案的依法公开审理和判决,全国律协和广大律师坚决支持,广大律师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全国律协负责人说,周世锋以律师名义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甘于充当境外势力主导的“颜色革命”马前卒,其行为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与律师职业和律师执业活动没有任何关系,但其行为败坏了律师职业的声誉,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对周世锋等人的依法惩处,清除了律师队伍里的害群之马,必然会为广大律师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这位负责人表示,周世锋案对于广大律师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和警醒。广大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珍惜职业声誉,维护行业尊荣,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坚守三条法律底线,也就是:决不能利用律师身份和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个案,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决不能利用律师身份策划、煽动、组织有关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决不能利用律师身份教唆、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全国律协负责人表示,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长期以来,广大律师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技能和坚定的道德操守,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律师事业也实现了长足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律师队伍中极个别人违法犯罪,不能代表行业主流。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律师协会要团结凝聚广大律师,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模范遵守宪法法律,锻造执业本领,恪守职业道德,切实肩负起当代律师的神圣职责和时代使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咱们事务所别人不敢接的案件咱接,别人不敢做的案件咱做。”锋锐所律师王宇的证言节录显示,周世锋曾对其如此“吹嘘”自己律所的“风格”。
周世锋不仅将别的律所不敢用的“死磕派”律师王宇、王全璋招至旗下,而且聘用“网络名人”吴淦、刚刑满释放的刘某甲为行政助理,作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推手。
黄某某在庭上也证实,锋锐所里的吴淦、刘某甲两人,名义上是行政助理,其实是“文武”两个干将。“‘文’是刘某甲,专门找‘毛病’,如果需要炒作,就找吴淦,他在网络上有一套,在‘公民圈’里有影响力。”
庭上所展示的周世锋自书材料节录中显示,其在律所经营中大力吸收“死磕派”律师和网络推手,就是“让他们在办理敏感案件中挑战法律、挑战政府,通过这些人在办理案件中采用侮辱诽谤人格、捏造事实等方式,攻击政府、攻击司法体制。”
“周世锋招募另类、死磕派律师,专门代理国内一些敏感案件。”谢某某在证言里表示,周世锋所招的人,都“冲杀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最前线,有了这些人就可以达到他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目的。”
“维权”死磕,醉翁之意不在酒
周世锋为什么“精挑细选”这些人进入他的律所?法庭对“七味烧”聚会这一关键情节的质证揭晓了答案。
公诉人指出,2015年2月1日中午,周世锋在北京市朝阳区“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李和平、翟岩民等15人参与的聚会,大谈“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周世锋对胡石根提出的“推墙”理论积极响应。
证据显示,周世锋在聚餐中响应了胡石根关于加剧党内分化的理论,提出“劳工运动”能够极大冲击社会稳定和经济状况,关键时候可以作为最后一根稻草,进而主张加速党内分化,采取给“漏船加沙子”的方法推动国家政权的颠覆。
为了鼓动更多的律师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刘某乙的证词提及,在“七味烧”饭馆的聚会中,有人提出要对推翻共产党的律师们应该“论功行赏”,“谁做的贡献越大,以后得到的地位就会越高。”
“‘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而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当时在场的翟岩民证实,这场聚会不过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地下教会长老’、我这样的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
“圈内圈外”相互勾结
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中,律师“打头阵”,推手造“舆论”,访民“闹现场”,仿佛达成一种“默契”。在庭审中,多人证言证实确实存在着“律师圈”、“推手圈”、“访民圈”等形形色色的圈子,当有公共事件出现时,各个圈子之间界限就不会那么分明,而是相互呼应。
“‘教会圈’、‘律师圈’、‘访民圈’平时相对独立,但在遇到敏感案事件发生时,就会融合在一起炒作。” 刘某乙的证言显示,炒作前胡石根、周世锋等上层人物会相互联系、策划,之后由律师出面代理案件,公民圈和访民圈的人前往现场声援,教会圈的人则传播负面言论,并通过互联网勾结境外媒体制造舆论,共同目的就是给政府施压。
“北京锋锐律所是一个表面打着维权开展律师业务的旗号,其实质不过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一伙人,周世锋是这伙人的头目。” 谢某某的证言提到。在法庭的审理中,多项证据证实,周世锋等人正是这些“圈”里的核心,也是组织策划敏感案事件的“导演”和“主角”。
周世锋的“表演”和“导演”事实上也迎合了一些境外势力的需要。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周世锋自书材料,其中周世锋承认,他的“办案”手法很快引起境外媒体的注意,并多次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2015年5月,吴淦因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根据法庭展示的证言节录,周世锋在吴淦被刑事拘留后便接受了台湾媒体的电话采访,将吴淦等人美化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采访中,周世锋还发表了大量诋毁国家机关的言论,污蔑、诽谤、诋毁国家政治制度。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特别指出,周世锋身为律师,不把心思放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上,却把功夫用在法律和法庭之外,其以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与胡石根、翟岩民等人相互勾连,编造谎言,聚集滋事,诽谤、污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抹黑司法制度,在代理案件和所谓“调查真相”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产生不满。这种行为不仅将当事人的权益和公平正义抛之脑后,更践踏了法律,损害了法治,危害了国家安全。
认真悔罪,愧为律师
在4日的庭审中,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某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周世锋的所作所为。面对自己的“老部下”,周世锋当庭表达了深深地忏悔。“我的违法行为,给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我表示深深地忏悔,对不起!”
公诉人在最后的公诉意见中表示,周世锋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无疑给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再次敲响了警钟:决不允许任何人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干扰司法活动,混淆视听,掩盖真相,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司法制度;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个案煽动、策划、组织相关利益人员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决不允许任何人纠集非法访民、网络滋事分子、“地下教会”人员,以所谓“死磕”之名,行颠覆国家政权之实,否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我接受审判,认罪悔罪。作为一名律师和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人员,今天的审判让我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感受到了国家法治的进步。”周世锋说,办案人员在侦查、诉讼的各个环节均保障了其权利,并给予了无微不至的人性关怀,并感谢辩护人庭审中的充分辩护。
经历了整个庭审过程,到了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周世锋终于忍不住当庭落泪。周世锋懊悔地说,他出身于一个极度贫穷的家庭,如果国家没有恢复高考政策,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他就不能成为一名律师并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而此刻内心的悔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我国现在正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可我却选择走了弯路。”周世锋在法庭陈述,他的所作所为深深伤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他为此表示道歉。
12时,法院当庭宣判。根据周世锋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周世锋最后表示,该判决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公正性,“我服从判决,认真悔罪,不上诉。”
一个“死磕律师”就此黯然收场。
来源:人民法院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6/08/05/content_114886.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