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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顺庆区法院下发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 2019-11-27 类别:刑事热点 浏览次数: 1347


【四川南充顺庆区法院】

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与顺庆区人民检察院、顺庆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对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决定、组织诊断、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等工作作出规范。

   意见明确了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适用情形,限定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且在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机关前,必须符合特定三种情形。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行全面、全程、全时监督等。(魏川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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